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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归来的辜鸿铭,为啥一直留着小辫子?

1920年,辜鸿铭在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报纸《》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没有文化的美国》的文章,把骄傲的美国人骂的狗血喷头,但却因此赢得了美国人民的敬重。

美国人民挺有意思,你若是敬他三分,他不买你账;你要是不买他账,他反而会敬你三分。李小龙也曾说过:想要赢得美国人的尊重,就必须把他们打倒!

这的确是文化差异,若是我们,别人敬我们三分,我们会敬别人一丈;别人打了我们,我们会宽恕,但肯定不会去感激佩服。

那如何与像美国这样德行的友好交流呢?

可以用强大的文化,就像辜鸿铭;也可以用盖世的武功,就像李小龙。

可惜现在,文没有辜鸿铭,武没有李小龙。

辜鸿铭到底有多牛?

20世纪初,西方流传这样一句话:到中国可以不看三大殿,但不可不看辜鸿铭。

怪杰辜鸿铭因为他的保守顽固,在当时国内受尽奚落,但在当时的欧美却名震四方,备受追捧。

圣雄甘地称他为“最尊贵的中国人”;在德国更是妇孺皆知;与列夫托尔斯泰是笔友;毛姆曾万里迢迢专程去重庆拜访;与泰戈尔同时提名诺贝尔文学奖,泰戈尔访华时也特意与他会晤;俄国皇储送他金表,德国皇太子陪他吃饭……

辜鸿铭出生在马来西亚,13岁时跟随义父传教士布朗去欧洲上学,先后就读于苏格兰爱丁堡大学、德国莱比锡大学,又在法国和意大利等地游历学习,前后长达14年。

14年当中,辜鸿铭一共取得了13个博士学位,而且还掌握了英、法、德、日、俄、拉丁、希腊等9种外语,单单只看这些,就知道这人有多牛了。

1884年,辜鸿铭在回国的轮船上,操着一口纯正流利的德语挖苦一群德国人,引起张之洞派往欧洲的星探的注意,由此,辜鸿铭进入张之洞幕府,开始了漫长的仕途。

辜鸿铭史上第一次将中国古典名著《论语》、《中庸》等用英语和德语翻译到西方,他本人用英语写的著作在西方也广为流传。

辜鸿铭还曾同时为六国使节担任翻译,被孙中山誉为“中国第一”。

那么,海外归来的辜鸿铭却为什么那么怪?为什么一直留着象征大清的小辫子?

大概是因为他独特的成长和学习经历。

辜鸿铭不是留洋,而是压根就生长在国外。

辜鸿铭出生在马来西亚,13岁起游学欧洲,从学习的角度看,他先学习的、接受的是西方的文化和思想,并且出类拔萃。

直到27岁回国后,他才开始系统的深入的去学习中国文化,所以他的书法和古诗确实算不上多么高明。

这就是他和其他人最根本的不同:别人都是先中后西,而他却是先西后中。

所以当他回到国内,自然也就与众不同。虽然当时西风东渐,西学渐盛,但他对这些早已了然于胸,比西方人还要优秀,自然是没什么兴趣了。

他感兴趣的是什么呢?是他原本打小就要学却没什么机会学的中学。

他已不仅仅是兴趣,而是狂热,狂热的迷恋上了中学,从文化到观念到习俗,比如长袍马褂、辫子、裹脚——他后来就娶了个小脚女人,几乎成了恋脚癖。赞成一夫多妻,反对共和,推崇帝制……狂热到有点反动。

这有点像什么呢?

这,有点像一个生下来就被人抱养、成年后才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孩子,当其他孩子因为过于熟悉而厌倦、整天想着寻求改变时,他却极力的通过各种方法想要证明自己血统的纯正,以求得认同,至于说他想从中得到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他和别的孩子比,就是大不同。

当然,辜鸿铭之所以能如此特立独行,最重要前提还是他盖世的才华,没有这盖世的才华支撑,那就不叫个性,而是臭毛病。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自诩个性的人却让大家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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