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方案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享有“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建省漳州市,是全日制公办市属普通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学校办学成效受到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先后获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贯彻落实漳州市委“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发展战略,围绕漳州市千亿产业集群、数字经济、海洋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以群建院推动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组建8个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紧密对接漳州市“食品加工、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建筑业、文旅康养”千亿产业集群,“电子信息、数字服务”等五百亿产业板块整合专业群,优化专业布局。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学校现有46个以工科为主,文、经、管应用科类协调发展,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的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专兼职教师900多人,其中校内高级职称教师261人,“双师型”专业教师达到8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引进人才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即2005年4月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项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部分岗位表截图*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全年招聘,招满为止,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此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不接收纸质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打包形式同时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邮箱(zzyrczp@163.com)及各二级单位相应邮箱(邮箱地址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以视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学院+应聘需求专业”方式命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考核(面试)及体检 1.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资格复审、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 3.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核(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务年限为10年。 (二)待遇 除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提供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安家补助、科研启动费等,标准如下: 1.安家及生活补助按漳州市及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2.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科研开发处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支持政策 (1)子女教育:按漳州市引进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2)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意愿来漳就业的,配偶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由学校或有关部门妥善安置,不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由学校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给予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3)住房保障:学校给予每个月1000元的人才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4)交通补助:到我校考察、面试的应聘者,若最后与我校签订正式合同,我校将根据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报销考察的交通费。 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待遇金额为人民币,均为税前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邮编:363000。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总值班室);电子邮箱:zzyrczp@163.com(应聘材料须同时发送至二级学院邮箱)。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1.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督电话:;电子邮箱:zzyjjs@163.com。 2.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本方案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