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法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的真谛,在于每个人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懂法明理,事事顺利。在这里,我们为大家分享一些法律方面的案例,希望能够帮您学习法律知识,妥善解决困难问题。 案例1.车辆“脱保”当天出事故,咋赔偿? 2022年12月11日,李某借用其父亲的轻型货车雇佣王某为自己拉货,当日18时30分许,王某驾驶货车行至一路口时与横穿马路的毛某相撞,致毛某右肱骨粉碎性骨折、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等住院治疗31天花费7.5万元。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毛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毛某将王某、李某和李父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23.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王某驾驶机动车与毛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毛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鉴于王某系为李某提供劳务过程中致他人受伤,故应由接受劳务一方即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另查明案涉车辆交强险保险期间截止事发当日12时;商业险保险期间截止事发当日24时,故交通事故发生时间18时30分,已不在交强险保险期间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李某作为侵权人,李父作为投保义务人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结合本案情况,李父作为投保义务人,负有主动披露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是否过期等情况的义务,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由李父承担80%赔偿责任,李某承担20%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李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毛某自担20%的责任。 法院认定毛某因事故,产生医疗费用项共9万元,伤残赔偿项共15.5万元。 关于医疗费用项赔偿问题,在交强险相关项1.8万元责任限额内由李父赔偿1.44万元、李某赔偿0.36万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李某承担80%即5.76万元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毛某自担20%即1.44万元。 关于伤残赔偿项赔偿问题,因未超出交强险相关项责任限额故由李父承担80%即12.4万元,李某承担20%即3.1万元 依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判决李父赔偿毛某损失13.84万元、李某赔偿毛某损失3.46万元,保险公司赔偿毛某损失5.76万元。各方均服判息诉 虽然李父的车险只过期几个小时,但是车险没有宽限期,一旦超过约定时限保单即刻失效,保单失效后,发生的事故损伤及其他赔偿,无论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是否为车主,车主均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2.刷卡套现和网络贷款后,转借他人的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张某(女)与李某(男)原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恋爱期间张某为全力支持李某创业,先通过银行和微信转账借给李某12万元和2.25万元,后又将通过信用卡套现的13.4万元和网络贷款的2.28万元出借给李某。 2021年3月12日,双方对所借款项进行对账结算后,李某自愿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其向张某借款30万元。后两人关系破裂,张某多次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偿还借款3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关键在于,两人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以及应予返还的钱款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两人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问题,本案中张某出借给李某的款项主要有四部分组成。 首先,张某通过银行和微信转账将自有资金出借给李某的12万元和2.25万元两部分,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达成民间借贷合意,应当认定为有效,李某应予返还。 其次,张某通过信用卡刷卡套现和互联网金融借贷等方式贷款后,转借给李某的13.4万元和2.28万元两部分,表面上看是张某通过网上转账等方式将款项出借给李某,实质上均是张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再进行出借的行为,该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均应认定为无效行为。 关于应予返还的钱款数额如何确定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张某与李某之间13.4万元和2.28万元借款,虽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但钱款应当予以返还加上前两笔借款合计14.25万元,李某应返还张某钱款共29.93万元。鉴于李某已在双方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向张某借款30万元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综上,依法判决李某向张某返还钱款3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现实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互帮互助,借钱济困的行为十分常见,亦应予肯定,但帮助他人需量力而行,更应注意严格遵规守法。 案例3.用“花呗”套现后…… 2023年4月12日,王某因信用卡欠款到期,萌生利用支付宝“花呗”套现偿还的想法。后经朋友赵某介绍找到商家刘某,两人协商以“买衣服”为幌子,王某用“花呗”支付7000元到刘某支付宝账户,刘某扣除手续费后将余款返给王某,谁知王某将7000元扫付后,刘某未按约定返还套现金额,且将王某微信拉黑,电话拒接、短信不回,王某无奈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扫“花呗”金额7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王某和刘某的陈述,及证人赵某的证言,可认定双方之间并无真实的交易,只是利用“花呗”进行套现,王某和刘某的支付宝账单记录亦显示,王某通过刘某的支付宝收款码用“花呗”向刘某扫码支付7000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本案中,王某利用“花呗”套现的行为,因虚假的意思表示而无效,故刘某应予以返还,依法判决刘某偿还王某7000元。 支付宝“花呗”是一款贷记类金融产品,其功能仅限于购物消费使用,并在其用户的约定中明确告知不可以套现。本案虽依法判决刘某返还王某套现的钱款,但王某以虚假交易方式套现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也影响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法院对其套现行为给予负面评价,责成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禁止此类行为。 听众朋友们,有的人以为,精明算计才是高情商的表现。实际上,真诚才是能打开他人心门的钥匙。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最怕的就是掩饰和伪装。对他人坦诚相待0,往往更容易赢得对方的信任。一切所谓的“高情商”技巧,都抵不过“真诚”二字。任何虚伪和圆滑,都抵不过时间的考验,只有真诚和真情,才经得起岁月的磨炼。真诚,才能换来真心。心诚交善友,品正遇贵人。 听众朋友们,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