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出具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关于优化在家死亡人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莱州市工作实际,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在家死亡人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出具工作的通知》(莱卫疾控函〔2024〕51号),现将在家死亡人员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需要提交资料和办事流程介绍如下: 一、在家死亡居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申报材料如下: 1.人口死亡申报单(由辖区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 2.死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办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死者家属的委托书(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监护人申办的不需要提供); 5.死者基本信息资料单; 6.死者生前病历、健康体检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家属提供)。 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出具流程图